“六书”一词在古代文献中有多种内容,在文字学方面则指造字的原理。有关六书最经典的定义,出于许慎的《说文解字》:“周礼八岁入小学,保氏教国子先以六书。一日指事。指事者 【书法讲座www.shufaai.com】,视而可识。察而可见,上、下是也。二日象形。象形者,画成其物,随体诘诎,日、月是也。三日形声。形声者,以事为名,取譬相成.江、河是也。四日会意。会意者,比类合谊,以见指捞,武、信是也。五日转注。转注者,建类一首,同意相受,考、老是也。六日假借。假借者,本无其字,依声托事.令、长是也。”图8为上述文字之书影。
因为许慎的《说文解字》是中国的第一部字典,所以历代都十分重视它,得以流传至今。尤其经历五代时徐铉、徐锴两兄弟加以整理后,内容更加精审与丰富。又经历代学者(如段玉裁、桂馥等)的研究,遂成专学。
图8《说文解字》有关“六书”之文
文中所称“小学”,当然不是今日学校里的小学,而是指文字学。因为儿童自小人学先学文字,故汉朝即名之为小学。隋唐以后其范围扩大了,成为文字学、训诂学、音韵学的总称。可见,小学是国学的根基,许多国学大师如浙江之王国维、章太炎等均精研小学。
“六书”一词,除了指上述的6种造字原理外,另指王莽(曾在西汉末篡位,另立“新朝”,后为东汉首位皇帝刘秀所灭)时所定的六种书体,即古文、奇字、篆书、佐书、缪篆与鸟虫书。
六书之中,指事与象形都是单体字,即只有一个意思而单独成字。两者之间,又有很大差别。指事系虚指其事,象形则实写其物。物,往往只限于某一物体(如日、月、马、牛、羊等);事,则可以兼指万物(如上、中、下、本、末等)。会意与形声都是合体字.即必须由两个或更多部分合起来,才能立意成义。常常为人所称道的“人言为信”、“一大为天”等,都是两部合成字。如“老”字,小篆作由“人、毛、匕(即‘化’之简)”三部分合成。形声之字,由形旁与声旁两部分合成。例如:同为水旁之字,因声旁之异遂因“青”而成“清”,因“可”而成“河”,因“胡”而成“湖”,因“奚”而成“溪”。转注与假借字,在文字学上的作用不如上述四种,而且还有不少争论,将在后文中再加阐述。亡友马国权当年曾面告:此两者其实与造字无关。
有关汉字的特点:一种说是方块字,主要是汉朝隶定后的结果;另一种说是象形字。而其实象形部分并不占重要比例.而且《说文解字》中指事是第一位,其次才是象
形。从今日看来,形声字实占最大多数。近代因科学发现而新增之字(如化学元素等),几乎都是形声字。例如“气”部,在《说文解字》中只有气、氛两字。而在《新华字典》中,气部有24字之多。其中之氘、氚、氡、氖等,都是化学元素。又如“石”部,在《说文解字》中只有58字,而在《新华字典》中.石部有161字之多。其中之硒、砜、硅、确等,也都与化学成分有关。因此之故,据称今日之汉字如按“六书”来分类,绝大多数均属形声字。
上文曾述及,许慎与所著《说文解字》虽均属伟大,但其时如石鼓文、甲骨文等均未曾出土,因而书中难免有不足之处。在清朝时,就有一些未深究金石学的小学研究者因望文生义而闹H{笑话。例如:有人认为“短”与“射”二字应该互易才对,因矢着于豆应属“射”之意,身仅寸长应属“短”之意。从今日之字望文生义,或觉有理;若从古文字观之,则属太谬。“射”字甲骨文已经有了,作,系从持弓射矢会意。到了许慎撰《说文解字》之时,因未见甲骨文,故将“弓”误作“身”了。故该书称:“歇,弓弩发于身而中于远也.从矢从身。”甲骨文有“身”字与“射”字之弓形不同,而是从人 而有孕(俗称带身)象形.故特别夸大其肚子。甲骨文无“短”字。就不多说了。关于“射","短”两字应该互易之说,前些年尚听某高校文科老师说过,可见谬种流传已深,故特予以指出。